①各单位在接收参保人员送交的医疗费用时,要询问参保人员是否在医院持卡就医,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如果标有“实时结算、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、医保已实时结算”等字样,表明社保卡已经激活。
②社保所可以利用各社保所配备的“北京社保卡服务网点系统”查询社保卡状态。具体操作步骤:登陆《北京社保卡服务网点系统》—进入卡查询模块—插入社保卡—读卡—查看“医疗激活标识”,如显示“门诊激活状态”则表明此社保卡已经激活,申报费用时需要携带卡,如未激活,申报费用则不需要携带卡。